我国是农业大国,实施农业“走出去”具有重要意义。俄罗斯农业资源丰富,双方开展农业合作互补性强,优势明显,前景广阔。目前,我国与俄罗斯农业合作已经起步,但合作项目不多,规模不大,应本着循序渐进、积极稳妥的原则,鼓励企业赴俄罗斯开展种植、养殖、渔业、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,扩大在俄罗斯农业领域投资,推动对俄罗斯农业合作深入发展。
俄罗斯农业基本情况
俄罗斯农业基本特点是地多人少,耕地利用率不高,经营方式粗放。粮食生产基本保证自给自足,但大米、蔬菜、水果和肉类等农产品供给面临较大缺口。
农业用地和人口
俄罗斯农业用地总面积1.94亿公顷(其中耕地面积1.18亿公顷,草地牧场0.72亿公顷)。俄罗斯农业就业人口721万,占就业总人口11%%,2005年农业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约合120美元。
农业产量和结构
2005年,俄罗斯农业总产值约530亿美元,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%。其中种植业占56%,畜牧业占44%。
种植业:俄罗斯农业种植主要品种为谷类粮食、土豆、糖类作物、蔬菜等。其中,2005年粮食产量7800万吨,实现自给自足(年需求量约7500万吨),并向南欧、北非地区出口。
畜牧业:畜牧业是俄罗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2005年俄罗斯畜禽肉总产量760万吨,牛奶3100万吨,禽蛋368亿个。
渔业:俄罗斯海岸线长达3.4万公里,渔业资源较为丰富,目前为世界第六大捕捞国(中国第一),年捕捞量约500万吨。
我国在俄罗斯农业合作现状
我国在俄罗斯农业合作项目总体水平不高,主要为农产品贸易和劳务合作,在俄罗斯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不多,合作主体以地方和中小企业为主,大企业参与较少,技术含量较低。
农产品贸易
2006年,我国对俄罗斯农产品出口8.8亿美元,同比增长21%,其中蔬菜水果及制品约占51%,肉类约占22%。我国自俄罗斯农产品进口12.9亿美元,同比增长12%,进口品种单一,94%为海产品。此外,俄罗斯还是我国原木进口第一大来源地,2006年进口额19.7亿美元,同比增长21.3%。
自2004年9月以来,两国在农产品检疫方面互有设限:我国对俄罗斯小麦、动物源产品(含乳制品)实施禁令;俄罗斯禁止进口我国冷冻畜肉及熟制加工肉产品,并自2006年12月以来全面暂停大米进口,至今仍未解禁。目前,两国经贸和质检部门正进行密集磋商,力争早日解决农产品相互准入问题,恢复正常贸易2006年9月,双方主管部门就对等解决农产品贸易中的检疫问题达成原则协议,两国农产品相互准入问题有望近期得以解决。
劳务合作
根据商务部统计,2006年底我国在俄罗斯2.5万名劳务人员中,从事农业的有近万人,主要集中在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,以及伏尔加格勒州等部分欧洲地区。
农业经济技术合作
农业种植:黑龙江省、吉林省已累计在俄罗斯投资约2亿美元,承租俄罗斯土地开展种植,自我管理,自负盈亏。项目集中在俄罗斯远东地区,主要种植品种为大豆、西红柿、茄子等。
畜牧养殖:南京天环食品公司(原南京肉联厂)等三家企业在俄罗斯伊万诺沃州投资100多万美元,开办养猪场,目前存栏猪4195头,年出栏生猪近万头,每头纯利润约230元人民币。
在俄罗斯农产品加工:我国在俄罗斯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数量和规模普遍较小,最大的是广西农垦集团在俄罗斯诺夫哥罗德州投资3000万美元,开展茶叶和蔬果加工等项目,年加工农产品10万吨。
对俄罗斯农业合作的优势和面临问题
合作优势
中俄农业生产条件具有互补性。俄罗斯幅员辽阔,人均耕地面积0.83公顷,是我国的8倍;俄罗斯可耕地利用率不高,多数地区土壤肥沃,而我国可耕地基本开垦完毕,地力下降严重;俄罗斯劳动力缺乏,而我国精壮农业人口众多。上述互补条件为双方开展农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俄罗斯国内市场农产品供给不足,合作空间巨大。俄罗斯肉类、蔬菜、水果等供需矛盾突出,需从国外大量进口。2005年,俄罗斯共进口鲜冻肉340万吨,占国内消费总量的1/4,是世界第二大肉类产品进口国;进口蔬菜180万吨,占国内消费总量的1/5。巨大的市场缺口提供了中俄农业合作机遇。 俄罗斯出台鼓励政策,为农业合作创造有利条件。近年来,普京将发展农业作为俄罗斯四大国家重点工程之一,采取多项鼓励措施发展农业生产,包括:2006年和2007年对农业企业提供13亿美元贴息贷款;每年拨款60亿卢布保护粮价;部分地方政府实行土地租金优惠政策,租赁期最长可至49年;从2006年4月起对部分农业机械设备实行零关税进口等。上述措施为我国在俄罗斯开展农业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。俄罗斯农业科研力量强大。俄罗斯拥有雄厚的农业科研力量,全国共有310个农业食品科研机构,有9.4万名农业科研人员。近年来俄罗斯农业科研成果显著,试验田单位面积产量高于普通田50%%,牲畜产品率高20~30%。因此,我国对俄罗斯开展现代农业合作具备科技基础。
面临的问题
俄罗斯对农业劳动力引进限制较严。农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,由于俄罗斯劳动力缺乏,我国企业需从国内引进大量劳务。而俄罗斯对引进外籍劳务采取了较严格的配额管理制度,且劳务签证有效期较短(一般为11个月),手续费用较高,周期较长(一般需4~6个月)。劳务问题一直是限制中俄农业合作大规模发展的重要因素。
农资缺乏,农业种植生产成本较高。目前,俄罗斯各类农机具老化比例达60%以上,保有量从1990年的137万台降到2005年的53万台,农机供不应求、价格昂贵;农药化肥生产工艺落后,农药化肥价格居高不下。在目前情况下,我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农业种植生产成本较高。
气候因素造成农业生产不稳定。俄罗斯地处高纬度寒温带,夏短冬长,年积温偏少,无霜期短,且每年气候变动较大。这些气候条件对俄罗斯农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,如1998、1999年俄粮食歉收就是因严重干旱造成的。
发展对俄罗斯农业合作的建议
当前,发展对俄罗斯农业合作宜以商务部、农业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加快实施农业“走出去”战略的若干意见》为指导,将对俄罗斯农业合作纳入我国农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总体进程中,立足两国农业生产互补特点,加强政府指导与协调,鼓励企业赴俄罗斯开展种植、养殖、渔业、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,扩大在俄罗斯投资,发展现代农业和综合开发,对部分重点示范性项目可给予适当资金支持,本着循序渐进、积极稳妥的原则推动对俄罗斯农业合作。
开展农作物种植合作。可在俄罗斯土地资源较丰富的地区租赁土地,开展大豆、谷物、蔬菜、水果、饲料粮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,开拓当地市场。如生产、运输成本加进口关税后,价格仍有竞争力,也可考虑将部分农产品(如大豆等)回运,满足我国内市场需求。
开展畜禽养殖。在目前俄罗斯对我国肉类产品设限的情况下,我国企业可充分发挥在生产资料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,在俄罗斯租用或购买农场、牧场,开展家畜和家禽养殖。
加强渔业加工合作。目前两国渔业合作以海产品贸易为主,主要为我国自俄罗斯进口冻鱼后,以进料加工方式在我国沿海地区复出口。可积极考虑在俄罗斯远东港口建立海产品加工基地,掌握上游原料和下游销售,开展海产品加工合作。
开展农产品加工合作。我国农产品加工已具备较高水平。可鼓励我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家禽家畜屠宰、分割,小麦加工等合作,并利用当地仓储、运输和销售网络,开展加工、贸易综合性作。 开展农机供应、租赁和作业服务。我国小型农用机械价廉物美,适合俄罗斯农业发展需求。可在俄罗斯建立农机服务中心,开展农机具的销售、租赁和维修业务,开展农机作业服务,发挥我国农业生产工具和作业优势。
扩大中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。利用俄罗斯农业科研力量优势,与俄罗斯开展农技培训、专家交流,在种质资源、畜牧业生产、动物疫病防控、农业机械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农业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。发挥政府间合作机制作用,加大政府扶持力度。将两国农业合作列为中俄经贸合作分委会重要议题予以推动,指导和推动我国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项目的实施,作为扩大我国对俄罗斯农业“走出去”的切入点;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,敦促俄罗斯为中国劳务人员办理劳务许可和赴俄罗斯手续提供便利。在渔业合作方面,还可通过两国农业部门建立的渔业混委会予以推动。此外,按照有关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前期费用资助。
举办有关研讨、展示活动,加强信息支持。利用2006年和2007年互办“国家年”活动契机,举办农业研讨、展览和企业交流活动,扩大相互了解,为双方企业牵线搭桥。发挥驻俄罗斯使(领)馆和有关商协会的作用,加强对俄罗斯农业市场、投资环境、对外农业合作政策和项目的调研和信息服务,提出合作建议,协助当地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。